台湾明年起同性伴侶也可承租北市公宅

今年3月传出台北市注记同性伴侣者,也与一般配偶一样,具备承租公共住宅资格,当时市长柯文哲说,台北市只是把有注记的同性伴侣视为实质上的家人,比照家人福利,就是这样而已。北市性别平等办公室今表示,18日市政会议上已通过都发局提案的《台北市社会住宅承租办法》,8月中公告后,预计2018年启用的松山区健康公宅就可成最快适用的公宅。

 

性别平等办公室指出,《台北市社会住宅出租办法》修法纳入同性伴侣,源自于2015年「台北市性别议题公共论坛」中市民的建议,历时2年终于修正通过。未来,该办法中「家庭成员」的定义扩大为包括已申请注记的同性伴侣。

《台北市社会住宅出租办法》8月中公告后,预计2018年松山区健康公宅开放申请时适用,性平办公室表示,若想申租2房房型,需要有人口数2人以上,可依同性伴侣注记证明文件计算家庭人口数;若申租人如死亡,其同性伴侣也可继续居住至合约期满,不用立即迁出。

性平办公室强调,北市府将开放同志临时员工可请婚假8天、陪产假5天,未来也会研议将殡葬仪程纳入同性伴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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